一、質量鑒定背景介紹
無錫某科技有限公司(簡稱申請人)向寧波某測控公司(簡稱被申請人)采購EOL級電容器模組測試分選機,合同中明確要求“系統模組電壓和實際電壓NG判斷標準值為20mV”。設備交付后,申請人在使用中發現設備存在邏輯判斷錯誤,導致測試數據偏差出合同允許范圍,無法滿足生產需求。申請人多次與被申請人溝通調試未果,以“設備不符合合同目的”為由,向某提起買賣合同糾紛訴訟。
二、委托事項與機構受理
某為查明爭議設備質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及*標準,委托蘇州聯正鑒定機構對涉案設備質量鑒定。聯正作為獨立的第三方鑒定機構,依據《機械電氣安全通用技術條件》《輕工機械通用技術條件》等*標準及行業規范,正式受理本次鑒定委托,重點對以下事項進行核查:要求對EOL級電容器模組測試分選機進行質量鑒定。
三、鑒定流程和方法
1. 資料審查與標準比對
合同與技術協議核查:確認《設備采購合同》明確要求交付時需包含出廠合格證、技術參數等資料,《技術協議》規定邏輯測試偏差閾值為20mV。
資料缺失問題:現場勘驗發現設備未提供驗收報告、檢驗報告及說明書,違反合同5.1.1條款及GB/T 14253-2008中“出廠需附合格證書”規定
2. 設備硬件勘驗與安全隱患排查
銘牌缺失:設備整機無銘牌標識,違反GB/T 14253-2008第9.1條“產品應設置銘牌”要求。
電氣安全隱患:電控柜柜門與柜體間無等電位線連接,存在觸電風險,不符合GB/T 5226.1-2019第8.2.3條“保護聯結電路需保持連續性”規定。
接線混亂:部分接線端子未編碼,違反同類標準中“導線端部需標識”條款。
3. 邏輯功能測試與數據分析
通過調取被申請人提供的調試數據發現:
模塊等4組數據中,模組電壓與實際電壓偏差均過20mV,但設備邏輯判斷仍顯示“合格”。
結合技術協議要求,確認設備軟件邏輯存在設計缺陷,導致NG判定失效。
四、鑒定機構給出的鑒定結論
綜合資料審查、現場勘驗及技術測試結果,蘇州聯正鑒定機構給出鑒定結論:
涉案設備交付時無驗收報告、無產品出廠合格證、無檢驗報告、無說明書,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也不符合《設備采購合同》的要求;涉案設備整機無銘牌,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;電控柜柜門與柜體之間無等電位連接,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;部分接線端子無編碼,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。
根據《檢測數據》顯示,設備有邏輯判斷錯誤存在,不符合《技術協議》中的要求。
注:本案通過系統化的資料審查、風險排查與技術測試,鎖定設備質量缺陷,為法審理提供了關鍵證據。蘇州聯正鑒定機構始終秉承獨立、客觀、科學的原則,為產品質量爭議提供鑒定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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